关于开展学校内涵建设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地方本科高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内涵建设项目的开发储备,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经学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在原有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开发建设学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库。项目库将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以后申报学校内涵建设项目原则上从该项目库筛选。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滚动支持。
请各学院(部、中心、部门)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学院(部、中心、部门)“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凡涉及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合作交流等均可进行项目申报。学校将优先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专业群综合教学改革项目;优先支持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交流项目。
2、所报项目要符合《学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确定的“行业导向的能源装备制造学科专业群”建设范畴(电气、机械、信息、管理类重点学科专业)。如超出该建设范畴,则必须对学校重点发展的能源装备制造学科专业起到辅助和支撑作用。
3、符合学校各学院(部、中心、部门)重点发展方向,要能够体现本学院(部、中心、部门)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亮点和新增长点,绩效目标明确且支撑学校“十二五”总体建设目标。
4、申报项目不得重复建设,已列入各类专项的建设项目不再参加此次项目库申报。
二、填报要求
1、本次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各项目组可自行设定项目建设周期。
2、申请者应认真客观地填写《上海电机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建设计划表并报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应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13年6月20日前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专家论证(至少3位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后,将申报书(一式三份),计划表、项目库申报汇总表、专家论证意见(各一式一份)一并交学校内涵建设项目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稿。内涵建设项目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3、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审批后列入学校内涵建设项目库,作为学校“十二五”内涵建设优先资助项目。
联系人:杨唯一联系电话:38223034联系邮箱:nhjs@sdju.edu.cn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上海电机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计划表
3、项目库申报汇总表
上海电机学院
2013年3月